轉發關於組織開展2017年下半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7-11-01 瀏覽次數:136 |
各 各院系、單位🫴: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對科研創新項目進行驗收,對於不參加此次驗收的2012、2013年度項目,將做撤項處理👨🏽🦲,請各院系梳理、各位項目負責人自查♐️,如有此類項目💇🏿,請在11月5日前將材料提交至科技處基礎研究辦公室。 科技處基礎研究辦公室 聯系人:熊莉君、王浩 電話:65643671
關於組織開展2017年下半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高校科研處👨🏽🏭、社科處: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擬定於11月上旬進行2017年下半年市教委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工作。請各有關高校科研處🤽🏿♀️👩🏻🦱、社科處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驗收範圍 1. 尚未結項的2012、2013🤛🏻、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2. 已完成的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 二🦢、驗收要求 1.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驗收的主要內容是🌚🧕:項目申請書規定的各項研究內容以及申請書所明確的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項目經費執行情況;項目所產生的論文、專著、專利、決策咨詢報告、獎勵等科研成果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等。 2.項目產生的科研成果的具體要求:主要項目成果第一署名人應為項目負責人🏖。論文為正式發表、專著為正式出版、研究咨詢報告需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如論文已交雜誌社待發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須提供雜誌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證明或出版合同復印件🧋。所有成果均須註明“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 三🙂↕️、驗收方式和程序 本次驗收方式為專家集中審閱驗收材料,並形成書面驗收意見。經匯總專家評審意見後,將評審結果統一反饋學校科研處、社科處。 四、驗收材料的提交 1.驗收需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書復印件1份(A4紙🍆,雙面復印)👨🏼🦰。 (2)項目總結報告5份(A4紙🗻,雙面打印)。 (3)已標註“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的項目成果(合訂成冊)原件1套🤕🗡。須在每本成果封面右上角加貼標簽,標明項目編號、項目負責人與學校名稱🧘🕳。 (4)經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匯總並蓋章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申請情況一覽表》1份及電子版,其中“學科”欄須與總結報告“項目基本信息”中的“二級學科”一致。 2.驗收材料受理時間、地點 本次驗收工作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技發展中心辦理🐦🔥。驗收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11月 6 日💣🙅🏼,地址:寶山路251號甲502室。聯系人:員戰,張偉萍👨🏻🦯➡️。聯系電話:56632884。郵箱🏍:zhangwp@shnu.edu.cn。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請各有關高校科研管理部門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初審🦸🏼♀️,嚴格把關🧖♂️,組織符合驗收要求的項目參加,推進科研創新項目的管理工作。 2.對於不參加此次驗收的2012👨🏽✈️、2013年度項目,將做撤項處理🙆🏼♂️🤷♂️,請各有關高校科研管理部門梳理本校相關項目🤱🏿,通知相關項目負責人,填寫《不參加2017年下半年驗收的2012、2013年度市教委科研創新項目情況說明表》。 3.本通知附件1🖐🏽🧑🏽🎓、2均可在“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表格下載一欄中下載。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 2.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申請情況一覽表 3. 不參加2017年下半年驗收的2012、2013年度市教委科研創新項目情況說明表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技處 2017年9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