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 行)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實現培養德才兼備的高質量社會需要的專門人才的目標,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05年3月25日第21號令)🤠、《關於支持若幹所高等學校建設網絡教育學院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工作的幾點意見》(教高廳[2000]10號)、《關於印發〈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教學司[2001]80號),以及《EON体育4平台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2005年)的精神,特製定本條例。
本條例適用於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自主招生系列,由網絡教育學院(以下簡稱網院)負責實施📄。
第一章 入學與註冊
第一條 新生自收到“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錄取通知書”之日起獲得入學資格⛔️。新生須持“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錄取通知書”及相關材料,按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日期,到指定地點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如期報到者,應事先向網院教務部提交書面報告,申請辦理延期報到手續🥉。延期時間不能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正當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二條 如有正當事由🈺,並由新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學資格書面申請,經網院批準後,可暫不註冊,保留入學資格—年(專升本新生也可保留半年)。期間如有違法行為🚏,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條 保留入學資格期滿的學生🤛👨🏿🦱,應提交書面入學申請,經網院批準後方可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 自新生報到之日起的三個月為入學資格復查期🎧。經復查合格4️⃣,新生方可註冊✌🏿,取得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學生學籍👫。
第五條 新生入學後🧑💼,如發現與招生條件或錄取標準不符者,取消入學資格。凡因偽造證書或證件以及其他弄虛作假行為而入學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六條 在籍學生應在每學期開學時,按規定辦理註冊手續。
(一) 學生在註冊前應按規定繳納學費🤦🏼♂️,否則網院可取消其註冊資格。
(二) 註冊由註冊者本人持學生證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註冊人員在註冊者學生證上加蓋註冊印章💇👨🏻⚖️,確認學籍。
(三) 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逾期兩周不辦理註冊手續者,按自動退學處理,註銷學籍。
第二章 學 製
第七條 網絡教育實行學分製和彈性學製,學生可向網院申請提前畢業或延長修業期🤞。
高中起點本科標準修業年限為四年,可延長兩年;大專起點本科脫產製標準修業年限為兩年👠,可延長一年,業余製標準修業年限為兩年半,可延長一年;大學專科標準修業年限為兩年🥄,可延長一年。
不因休學等原因𓀋,另外延長修業期🤡。學生在延長修業期內應辦理註冊手續。
第八條 學生提前畢業或延長修業期,須根據《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學生提前畢業試行規定》或《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學生延長修業期試行規定》,向網院教務部提交書面申請🙋🏼♂️,報網院批準👦。
第三章 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九條 學生修讀課程後參加考核,考核合格後才能獲得相應學分🚴♂️。
第十條 課程考核成績🚸,分為考試成績和考查成績兩種:
課程考試成績記載實行浮動記分製,考查成績按合格(P)🌿、不合格(F)記載,不計績點。
(一) 分數與等級🧛、績點的換算關系如下:
分數 | 90― 100 | 85― 89 | 82― 84 | 78― 81 | 75― 77 | 71― 74 | 66― 70 | 62― 65 | 60― 61 | ≤ 59 |
等級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F |
績點 | 4.0 | 3.7 | 3.3 | 3.0 | 2.7 | 2.3 | 2.0 | 1.7 | 1.0 | 0 |
(二) 一門課程的學分分數 = 分數×學分數
加權平均分數 = 所學課程學分分數之和÷所學課程學分數之和
按上表由加權平均分數換算成加權平均績點🫰🏻。
第十一條 畢業論文成績按等級製記載,其績點不計入考試課程加權平均績點🤽🏻♂️。社會實踐作為考察課處理🧑🏼🏤。
第十二條 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考試者,應在考試前向網院教務部辦理緩考手續🕺🏿,成績按實際分數記載👦🏻。
第十三條 成績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次👨👦,補考成績為及格(60分)或合格(P)🏯、不及格或不合格(F)。
第十四條 無故缺考者🫷🏼,未參加緩考或緩考成績不及格(不合格)者👨🏻🏫,以及未參加補考或補考成績不及格(不合格)者💁🏼♂️,必須參加重修🔫。重修者應向網院教務部申請辦理重修科目的手續🤦🏼♂️,參加網院安排的統一考試。重修成績按實際分數記載🧻。重修按《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學生補考和重修的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嚴重違反考試紀律或考試作弊者😠,除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外,成績均作零分處理🦸🏻,不得參加常規補考,必須重修,重修成績最高分以60分計。
第十五條 學生在他校修讀的課程以及取得的成績與學分🧥,可根據《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有關承認學生已修學分的規定》予以認定♟,並轉換和記載。
第四章 轉學、轉學習中心與轉專業
第十六條 學生要求轉學、轉學習中心或轉專業,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網院主管院長批準。
第五章 休學與復學
第十七條 休學是學生經網院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停止在校修讀。在一學期內需要請假的時間累計超過該學期三分之一🧝🏿♀️,或網院認為必須休學的學生⚡️,應當休學📕。
第十八條 學生本人要求休學的🤲🏿,可向網院教務部提交書面休學申請🧑🏻🔧🏊🏿♀️,經審核報主管院長批準🦹♀️。
第十九條 學生每次休學時間不超過一年🛢🫄,休學時間計入有效學習期限🤾🏿。
第二十條 學生在休學期間無須註冊,不享受註冊生的權利🙇🏽♀️。網院也不對學生在休學期間發生的事故或者侵權事件負責。學生休學期間如有違反校紀行為,按照《EON体育4平台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生休學期滿應提交書面復學申請,經批準後方可註冊。因病休學者,須提交縣級(含)以上醫院關於其身體狀況已能參加學習的證明,並接受復查。
第六章 退學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校期間♛,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網院主管部門審核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後予以退學處理🤾🏼♀️,並註銷學籍⏏️:
(一)上一學期所修課程不及格門數達到或超過一半,可試讀一學期,試讀學期不及格課程門數仍達到或超過該學期所修課程一半者;
(二)無論何種原因🧕🏽,在校期間超過彈性學製所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者;
(三)根據第十七🕳、十八條規定,必須休學而未辦理休學手續者;
(四)休學期滿,兩周內不辦理復學手續者;
(五)休學期滿🥝📰,復學復查不合格者;
(六) 經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而無法繼續學習者;
(七) 本人申請退學者;
(八)其他按有關規定應退學者♖。
第二十三條 因第二十二條第六項原因退學者,由監護人或家屬陪護離校。
第二十四條 退學者不得申請復學。
第七章 畢業、結業與肄業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有效修業期內修完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可獲得EON体育4平台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內頁所修專業名稱後註明“(網絡教育”)。
第二十六條 在有效修業期內🙎♀️,學生未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但所獲得的學分數超過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數90%(含)者Ⓜ️,經本人書面申請,可獲得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結業證書💁🏼♀️。
結業者在取得結業證書後的三年內,可根據《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學生延長修業期試行規定》繳費後修讀未取得學分的課程。達到教學培養方案規定的要求,成績合格可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
第二十七條 在有效修業期內,學生所獲得全部學分在30學分(含)以上,但未達到結業所需學分數☯️,經本人書面申請,可獲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肄業證書。
第二十八條 獲得畢業證書者🫑,根據《EON体育4平台(網絡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辦法》👩🏿🚀,可向學校申請學士學位,但以結業證書換畢業證書者除外。
第二十九條 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損壞🎭,不予補發💺。經本人申請,可出具相應證明🫱🏽。證明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對修讀未滿一學年而退學或被開除學籍者,發給學習證明。
第八章 獎勵和處分
第三十一條 對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或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新⛽️、文體活動及社會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者,根據網院有關條例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二條 對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者,根據《EON体育4平台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及網院《學生違反學習紀律處分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學生可以根據《EON体育4平台學生申訴處理條例》對處分決定提出申訴🥏。
第三十三條 將學生的鑒定📿、獎勵與處分等材料真實完整地歸入文書檔案和學生本人檔案。
第九章 申訴
第三十四條 學校成立EON体育4平台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按照《EON体育4平台學生申訴處理條例》受理學生對退學等學籍處理決定的申訴。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與上級頒發的新規定如有不符之處,按上級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經EON体育4平台校長辦公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學校授權網院對本條例進行解釋。
復 旦 大 學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