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是由中國政法大學倡議設立的全國性法學研究獎項,旨在紀念錢端升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的重大貢獻,促進法學研究的繁榮發展,推動國家法治建設。經向教育部主管部門申請,根據全國普通高校社科統計年報有關獎勵認定的辦法🥗,錢端升法學獎被認定為“部級獎”。根據《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勵辦法》的規定✍🏿,2010年舉行第三屆評獎活動。現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等級和數額 一等獎3項,每項獎金人民幣5萬元;二等獎15項,每項獎金人民幣2萬元;三等獎 30項,每項獎金人民幣5000元;提名獎20項,不設獎金。 二、申報範圍 (一)申報者範圍 凡普通高校教師,法學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國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及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報🤛🏼。每人限報1項👼🏬。合作研究成果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二)申報成果範圍 1. 成果類型 (1)學術專著(不包括教材👨🏼🍳、工具書、譯著⚠🙏🏻、普及讀物🗂🍢、古籍整理作品、論文集和個人文集); (2)學術論文(不包括譯文); (3)研究咨詢報告。 2. 時間範圍 199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國內外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學術專著或論文(以版權頁為準),研究咨詢報告不受此時間下限限製。 3.申報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學術專著以最後一卷出齊的時間為準,須整體申報🩺。 (2)叢書不能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專著單獨申報🥔。 (3)以同一標題發表於同一刊物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單篇論文申報。 (4)研究咨詢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部級以上黨政機關,含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采納證明,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批示復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權存在爭議👨🏽⚖️; (2)違反學術規範;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屆🧏🏿♀️、第二屆評獎已經申報過的成果; (5)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勵委員會成員的成果。 三、申報辦法 (一)申報者請登陸中國政法大學校園網錢獎專題網站(http://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http://www.sinoss.com)👨🔬、中國法律信息網(http://www.chineselaw.tv),在“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專題區下載《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一覽表》👕,按要求填寫後👮🏻♀️,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或辦公室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各普通高等學校教師,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統一組織申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匯總後同時報送《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一覽表》🟩。 (三)法學研究機構,國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及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申報者,按要求在《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上簽署單位意見並加蓋公章後,連同《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一覽表》,可自行報送。 四、申報材料 1.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2份(A4紙打印🧓🏻,加蓋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公章)🩰。 2.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Word版),請用電子郵件發送至:qianduanshengjiang@cupl.edu.cn。 3. 專著3本(套),每冊在封面用不幹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4. 論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兩份復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錄、全文、版權頁)。在封面用不幹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5. 研究咨詢報告3份(套),同時報送采納證明復印件。在封面用不幹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6.申報成果無論獲獎與否,不再退還。 7.申報材料先交文科科研處審核蓋章後,由文科科研處匯總報評獎委員會🙅♂️。 五、申報和聯系方式 (一)申報方式 1、郵寄✤:2010年4月15日開始🐒,2010年5月31 日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準)🚱。請掛號寄至:郵編:102249 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科研處 杜彩雲收。 2🚴🏽、直接報送:5月27日-28日 受理申報地點: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25號(北三環路薊門橋西南角)中國政法大學1號樓113室💫。 (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杜彩雲010-58909650,58909103🧗🏼♂️,13521681689 傳 真:010-58909105 錢獎材料報送專用郵箱:qianduanshengjiang@cupl.edu.cn 錢端升法學獎申請評審書(4.14).doc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基金理事會🏄🏼♂️、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