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態材料是長程有序固態材料的總稱,具有結構有序穩定、構效關系清楚👳🏼、本征特性多樣、物理內涵豐富🗳🏫、易於復合調控等特征。晶態材料研究正在向以功能為導向,通過結構設計和可控製備獲得所需應用特性材料的方向發展。
一、科學目標
本重大研究計劃以晶態材料為研究對象, 以宏觀性質(光、電🪩🙋🏻、磁及其復合性能)與微觀(電子、分子👁、聚集態)結構之間內在關系為主線,旨在揭示決定晶態材料宏觀性質的功能基元及其在空間的集成方式,發展功能基元理論,深化對晶態材料功能特性和功能基元本質的認識;開展具有重大科學意義和應用前景的功能晶態材料的設計、合成、製備、表征和應用探索研究,為實現晶態材料功能導向的結構設計和可控製備提供新理論🥥、新方法與新材料體系,推動相關學科的發展🏌🏿♂️。
本重大研究計劃以晶態材料的關鍵基礎科學問題為核心⛅️👷♂️,充分發揮化學❣️、物理、材料和信息等多學科交叉合作的優勢🥍,註重創新性和前沿性,著力提升我國材料研究的綜合實力和自主創新能力,凝聚和培養具有國際影響的人才隊伍🏌🏻♂️,為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重大貢獻。
二👨🎤、核心科學問題
本重大研究計劃圍繞決定晶態材料特性的關鍵功能基元🕵🏻♀️、晶態材料宏觀功能與微觀結構的關系和基於功能基元晶態材料的設計原理和可控製備三個關鍵科學問題開展研究工作。
三👩🏽🔧、2016年度擬重點資助研究方向
2016年度的項目申請必須強調功能導向和結構設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化學、材料、物理、信息等學科間的交叉和融合📊,鼓勵理論與實驗的緊密結合,深化對晶態材料功能基元的結構特征的探索研究。申請人應註意項目申請與“可控自組裝體系及其功能化”等相關重大研究計劃的區別。本重大研究計劃不受理已得到該重大研究計劃集成項目資助者(主持人及項目組主要成員)的申請。
本重大研究計劃主要針對原創性強🍰、挑戰性大🫷🏿,但相關工作基礎相對薄弱的申請,以“培育項目”的形式予以資助,其中對有學科交叉特色的申請將予以優先支持🫘。所有項目申請必須體現功能導向與結構設計的基本要求。
2016年度重點資助以下方面的研究工作:
(一)新型晶態功能材料的可控製備與表征。
發展晶態功能材料的合成、製備和表征新方法,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1.系統發展功能基元的組裝方法和技術,通過功能基元的結構優化和裁剪👎🏼,製備新型功能晶態材料。通過結構調控實現特定結構晶態材料的可控生長,實現功能的增強與復合。
2.建立功能基元及材料的探測與表征新方法👩🏼🦱,重點發展原位🚵🏻♀️、實時🛀、微區結構的測量技術,表征晶態材料的相關性能🪨。鼓勵利用國家大科學裝置進行晶態材料的物性和機理研究𓀔。
(二)功能導向新型晶態材料。
基於我國在相關研究領域的優勢🤦🏻,結合前述研究內容👳🏼,著重開展以下應用體系的研究🍡👘:
1.光學晶體材料:重點研究深紫外👩🏼🎤🌉、中遠紅外波段和新結構類型的非線性光學晶體材料。
2.非常規超導晶態材料:研究具有電荷、自旋、軌道和晶格間相互作用的復雜體系功能材料和功能復合材料。重點發展鐵基超導體等非常規超導材料。
3.光🖖🏼、電🧑🏻🌾、磁功能材料:研究新結構類型的具有光🕵🏽♂️、電、磁功能的晶態材料。
4.復雜體系及功能復合材料:研究具有電荷輸運➡️、軌道耦合和晶格間相互作用的復雜體系功能材料和功能復合材料。
四、2016年度資助計劃
2016年度擬資助培育項目約20項,直接費用的平均資助強度約100萬元/項👩🏽🦳,資助期限為2年👳🏻♀️,申請書中研究期限應填寫“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五、申報要求及註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本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以及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申請。
(二)限項規定。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於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含承擔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製專項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應急管理項目🙍🏻♂️。
2.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上一年度獲得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本年度不得再申請重大研究計劃項目。
(三)申請註意事項🏋🏽♀️。
1.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16年9月26日至30日16時。
2.本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和限項申請規定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計劃旨在緊密圍繞核心科學問題,將對多學科相關研究進行戰略性的方向引導和優勢整合,成為一個項目集群。申請人應根據本重大研究計劃擬解決的具體科學問題和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研究經費等🧚🏼。
(3)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
(4)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研究計劃”♛,亞類說明選擇“培育項目”🧝🏿♀️,附註說明選擇“功能導向晶態材料的結構設計和可控製備”,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培育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
(5)申請人應當按照重大研究計劃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應突出有限目標和重點突破,明確對實現本重大研究計劃總體目標和解決核心科學問題的貢獻。
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重大研究計劃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6)申請人應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申請人僅需填寫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由系統自動生成。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製項目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𓀏,由申請人匯總編製。
(7)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並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
(8)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3.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16時)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提交電子版申請書時,應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
(3)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將紙質申請書直接送達或者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材料”, 請勿使用郵政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4. 申請書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負責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組聯系方式如下: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行政樓101房間)
郵 編:100085
聯系電話:010-62328591
5. 本重大研究計劃咨詢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計劃局交叉學科處
聯系電話:010-6232848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一處
聯系電話:010-62327170
(四)其他註意事項。
1.為實現重大研究計劃總體科學目標和多學科集成,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遵守相關數據和資料管理與共享的規定🍻🕺🏼,項目執行過程中應關註與本計劃其他項目之間的相互支撐關系🧑🏼🎤。
2.為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項目群的形成和多學科交叉與集成🧖🏼♀️,本重大研究計劃將每年舉辦一次資助項目的年度學術交流會📲,並將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有義務參加本重大研究計劃指導專家組和管理工作組所組織的上述學術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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