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7年度探索區域教育協作新機製試驗(長三角教育協作發展)項目申報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6-06-08 瀏覽次數:225 |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7年度探索區域教育協作新機製試驗(長三角教育協作發展)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各區縣教育局、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全面貫徹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落實上海市教育綜合改革任務,深化長三角地區教育合作與交流,做好2017年度長三角教育協作發展工作,現正式啟動2017年度探索區域教育協作新機製試驗(長三角教育協作發展)項目👰🏼♀️。 請各相關單位根據本單位2017年度長三角教育協作發展工作計劃🧎♂️➡️,提出申報項目📲,市教委予以適當支持,並填寫《2017年度探索區域教育協作新機製試驗(長三角教育協作發展)項目申報書》(電子版可從上海教育網站www.shmec.gov.cn下載)一式7份🤵🏿♀️🎀,於6月15日前書面報送🚆,同時發送電子版🏊🏼♂️。 申報的合作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跨長三角區域,項目實施以上海地區申報單位為主𓀙,項目參與主體至少覆蓋長三角地區2個以上省份; 2.有工作基礎🏙,已實施運作了一段時間的項目或者已啟動前期實質性籌備工作的項目,實施條件比較成熟; 3.有項目特色,在某個工作領域實施專項合作🧑🏻🦯,有利於該領域的資源互補與協同發展; 4.重機製建設,支持課題研究類、活動論壇類🦓、共享平臺類及協作機製類等四類長三角教育協作項目,但重點鼓勵某教育領域交流協作體製機製的構建與不斷深化🐙。 市教委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確定最終支持項目及支持經費🧑🏻🎤🥶,反饋各相關單位。評審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聯系人👇🏼:蔣侯玲 18116286778 魏延誌 13816516081 聯系地址: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茶陵北路21號)
附件💜:2017年度探索區域教育協作新機製試驗(長三角教育協作發展)項目申報書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201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