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於征集中國-斯洛文尼亞科技合作委員會第11屆例會交流項目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6-03-10 瀏覽次數:183 |
各院系🏋🏻♂️、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斯洛文尼亞共和國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斯洛文尼亞共和國科學技術合作委員會第十屆例會議定書》,中斯政府間科技合作委員會第11屆例會擬於2016年下半年召開。現開始征集本屆例會交流合作項目建議👉🏿。 一🙎🏽♀️、申報要求 1、合作項目領域應符合國家科技發展規劃。支持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裝備)研發/引進/走出去項目。 2、合作項目應於兩年內執行完畢或取得階段性成果。 3🫂🤲🏽、對於被列入本屆例會議定書的交流項目👩🦱,兩國科技主管部門將共同資助合作雙方在項目執行期內進行一次互訪🏀。項目所需其他經費由項目執行單位自籌。 二、申報辦法 1👮🏻♂️、中國科技部和斯洛文尼亞教育科學體育部分別發布征集通知,中斯雙方項目合作單位須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單方申報的項目無效。雙方提交材料的項目英文名稱👩🏽🦰🦒、中外合作單位和項目申請人必須一致。 2、申報單位填寫“中國-斯洛文尼亞科技例會交流項目申請表”(附件1)和“項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 3、“中國-斯洛文尼亞科技例會交流項目申請表”打印一式兩份😾,加蓋本單位和推薦部門公章⛅️,並報送至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亞非與獨聯體處🦝。推薦部門是指申報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的科技廳(委、局)👩🏼🚒,或申報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各部委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中央級研究院所可直接申報項目👨❤️👨。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的項目在評審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4❇️、報送“中國-斯洛文尼亞科技例會交流項目申請表”的同時,請將“中國-斯洛文尼亞科技例會交流項目申請表”和“項目基本信息表”的電子版發送至liss@cstec.org.cn,郵件主題請註明“申報中斯第11屆科技例會交流項目”。未提交紙質版或電子版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三、項目申報及發布項目執行通知時間 1、從即日起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2016年5月10日🉐。 2🚽🧛🏼♀️、項目執行通知將於本屆例會結束後發送至各項目推薦部門,由各項目推薦部門通知項目執行單位👨🏽🏭🧢。未入選的項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聯系人信息 1👨🏽🎨、中方聯系人👩🏽🔧: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亞處 孫雪萍(政策咨詢) 電 話:010-58881370 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亞非與獨聯體處 李姍姍(材料報送) 電話👆🏽:010-68574085 傳真:010-68515808 電子郵箱👨🏻🦳:liss@cstec.org.cn 地址🤴🏼⚙️:北京西城區三裏河路54號 郵編:100045 2、斯方聯系人👶: 斯洛文尼亞技術研究局Aleksandra Panic女士 電話:00386-1-4005924 傳真:00386-1-4005925 電郵:Aleksandra.Panic@arrs.si
附件: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16年3月9日 |